项目名称 | 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18BJ100059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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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5989.92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3-2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19-04-23 |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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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玉菲 | 成立日期 | 1998-09-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36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36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05202815419R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项目承接业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商务信息咨询。**[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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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上海久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 29 | |||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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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1.43 | 1535.33 | 1534.8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518.01 | 428.62 | 10089.39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18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50.48 | -784.47 | -442.6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189.98 | 323.75 | 5866.23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与重庆天居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个项目挂牌价格的总和,即6087.81万元。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分配比例为:重庆天居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分配增值部分的1.61%,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分配增值部分的98.39%。2、根据2019年1月20日《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各股东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减资程序完成后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不变。目前标的公司正在办理减资相关程序。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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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久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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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新沪路2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任伟 | 成立日期 | 2001-04-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2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102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37031732158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2446XA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8-12-1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捆绑转让重庆天居物业有限公司和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69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孙嵘 | 成立日期 | 1991-01-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2389.8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2389.8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05202804269L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2446XA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8-12-1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捆绑转让重庆天居物业有限公司和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杨乾坤 | 成立日期 | 2006-07-13 | |
注册资本(万元) | 17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1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34190A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2446XA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18-12-1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捆绑转让重庆天居物业有限公司和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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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5989.9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197.9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受让本项目同时受让重庆天居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已知悉标的公司正在办理减资相关程序,注册资本由36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5.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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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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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197.98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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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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