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交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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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G62021SH1000039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15亿,不高于21亿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上海 徐汇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7-2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09-13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15亿,不高于21亿。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视征集情况而定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视征集情况而定 拟增资价格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拟征集一家联合体投资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6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投资并购,偿还境外贷款。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符合增资条件的投资人并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最终投资人接受全部增资公告的内容并与增资人及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增资终结条件:
(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终止。 (2)增资人书面提出项目终结申请。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视征集情况而定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联合体成员不向增资人派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允许后除外。联合体成员需应增资人控股股东要求与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以上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增资人后续增资扩股中放弃优先认购权并在公司治理等方面与增资人控股股东的决策保持一致,控股股东允许的活动除外。 2.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增资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 4.意向投资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授权书并盖章签署一式三份的《保密协议》(电子版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增资人置放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联交所)的相关备查文件。 5.2020年度财务数据出自《中电文思海辉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书》。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中电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本次增资经过公司股东会决策同意,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中电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535号2幢8层814室
法定代表人 陈锡明 成立日期 2020-10-16
注册资本 230,000.00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30,000.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所属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4MA1FRMAQ68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2 职工人数 36066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比例(%)
1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88.7115
2 珠海君睿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885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20    
资产总额 230,000.000000 - -
负债总额 0 - -
所有者权益 230,000.000000 - -
营业收入 0 - -
利润总额 0 - -
净利润 0 - -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1-05-31 232,020.161191 2,057.552500 229,962.608691 0 -49.889745 -37.39130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10249W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中电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第2次股东会决议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方式投资,联合体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该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6方,且联合体合计出资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1亿元。(除非特别说明,本挂牌条件所述“元”均指人民币元)。 2、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为有限公司(含该有限公司间接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和基金等),且该有限公司为增资人所从事产业的上下游领域企业,能够与增资人主营业务形成战略协同发展效应(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该投资人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 3、联合体中必须有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其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5亿元,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单一软件企业完成过单笔投资金额35亿元以上的投资(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且此笔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该国有控股公司,且该软件企业与增资人可产生业务协同。该国有控股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 4、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非国有单位财务并表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投资机构。该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的基金的募集规模不低于60亿元(以相关合伙协议为准)且需专注电子信息行业,已成功投资电子信息行业项目不少于5个,且至少有一个投资项目单体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联合体各成员本次投资的投资金额应不低于0.5亿元。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公告期内向联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并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拟投资金额的30%的保证金支付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人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本项目增资结果须经增资人确认,增资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存入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增资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汇至增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5.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6.各方因参与本次增资活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