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1BJ10006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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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28.4663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1-0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12-02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盘锦市 | 所属行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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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外环路以西、北一街以北北方华锦石化交易中心A5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付春波 | 成立日期 | 1997-06-19 | |
注册资本 | 8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6242651869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危险废物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国内贸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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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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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4574.32 | 561.22 | 524.4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070.09 | 6696.22 | 373.87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1年10月22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1937.22 | 1568.48 | 1286.7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58.99 | 218.86 | 840.13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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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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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任勇强 | 成立日期 | 2002-08-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441081.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1100719643728N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24910P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1-08-1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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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28.466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人民币128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1)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评审或招投标程序的; (3)投标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产权交易合同》、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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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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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8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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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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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附件:【华锦能源化工】招投标评分标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