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交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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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电投资有限公司98.75%股权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305

转让价格:  200,00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11-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12-20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申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2304室
法定代表人 孙明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2-04-13
注册资本 80,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59318860X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经纪),会务服务,健身服务,收费停车场,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针纺织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专卖零售,展览展示服务,保健按摩服务,洗衣服务(不设工厂),打印复印,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停车场(库)经营,住房租赁经营,汽车租赁,体育赛事活动策划,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文艺创作与表演,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商务信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馆,美容店,理发店,美甲服务,翻译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服装服饰、日用百货、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花卉苗木的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98.75
2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1.25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0 营业收入 19,453.470000
利润总额 -23,831.580000 净利润 -23,831.580000
资产总计 378,921.690000 负债总计 233,321.730000
所有者权益 145,599.950000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1-08-31 营业收入 13,777.530000
利润总额 -14,599.220000 净利润 -14,599.220000
资产总计 512,069.940000 负债总计 381,069.210000
所有者权益 131,000.730000    









评估机构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0-2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1-08-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512,069.940000 583,600.480000
负债总计 381,069.210000 381,069.210000
净资产 131,000.730000 202,531.2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9,999.629125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上海申电投资有限公司账面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金额为250,000.00万元,为被评估单位控股股东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债权本金为250,000.00万元,年利率为5.50%,借款期限为1年。 于评估基准日后2021年09月28日,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申电投资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了《信托合同》,设立上海鲁能JW万豪侯爵酒店财产权信托,委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将其持有的上述债权资产人民币250,0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该信托项目的初始信托受益人为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自信托生效日2021年09月29日起,信托受益人取得信托受益权,享有信托利益。 上海申电投资有限公司同意都城伟业集团将债权资产信托转让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且同意根据《债权转让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信托债权的还款义务。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9层9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98.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8.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经转让方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