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交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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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湖北中非膨润土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G32023BJ1000038
转让底价 712.47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5-2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6-20
所在地区 湖北省鄂州市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中非膨润土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
法定代表人 周海文 成立日期 2006-11-24
注册资本 5387.943409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387.943409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700795904694P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膨润土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防水材料加工、销售;销售:非金属矿及产品、饲料添加剂、兽药添加剂、肥料添加剂、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9.86 -9.7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2.74 87.94 304.79
审计机构
2023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5.33 -15.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7.46 88 289.46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712.47万元,其中,湖北中非膨润土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60.47万元,相关债权原值52万元,转让底价为52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2.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职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3.标的企业2022年度审计数据出自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4.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北顺城街1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李根旭 成立日期 2004-08-12
注册资本(万元) 13022.6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284000175T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0489L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批准日期 2022-07-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湖北中非膨润土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务立项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湖北中非膨润土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转让底价 712.4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1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4)本方知悉并同意《湖北中非膨润土有限公司职工大会决议》相关内容;(5)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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