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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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高风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96号六层V049室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强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5-01-27 | ||
注册资本 | 3,3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01324476486U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赵志强 | 42.4242 | |
2 | 秦志英 | 15.1515 | |
3 | 上海商投磐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909 | |
4 | 李淑芬 | 6.0606 | |
5 | 梁健 | 6.0606 | |
6 | 马引霞 | 6.0606 | |
7 | 高绮峰 | 6.0606 | |
8 | 黄融 | 6.0606 | |
9 | 竺越 | 3.0303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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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34.990566 | ||||||||||||
利润总额 | -1,143.402541 | 净利润 | -1,143.402541 | ||||||||||||
资产总计 | 1,001.927030 | 负债总计 | 36.549000 | ||||||||||||
所有者权益 | 965.378030 | 审计机构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6-30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14.297566 | 净利润 | -14.297566 | ||||||||||||
资产总计 | 986.356774 | 负债总计 | 35.276310 | ||||||||||||
所有者权益 | 951.080464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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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方法 | 资产基础法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1,001.930000 | 1,003.180000 | |||||||||||||
负债总计 | 36.550000 | 36.550000 | |||||||||||||
净资产 | 965.380000 | 966.64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7.876276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营业执照的执照有效期已逾期,经标的公司与对应管辖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商确定,标的公司及转让方均承诺将于本次股权交易过户办理期间同步完成营业执照延期手续。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1、受2020年以来疫情影响,被评估单位的中小客户大部分倒闭。被评估单位其他应收款发生了一定数量的坏账,本次估计上述坏账全部无法收回。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商投磐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753号2号楼4楼A座 | ||
注册资本(万元) | 52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磐石商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90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909%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或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