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产

您的位置:首页>项目频道>大地产>

项目编号 GR2015BJ1001666-2(原编号:SW1512BJ00006-2) 
转让申请与承诺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广州市白云区广元西路景泰西八巷39号广东抽纱工业大厦房产)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 中国抽纱广东进出口公司 
标的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西路景泰西八巷39号广东抽纱工业大厦房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资产评估值 3,760.000000(万元) 
转让底价 3,90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6-01-05 
挂牌截止日期 2016-02-01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坐落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西路景泰西八巷39号 
房产证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230928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6018.66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390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即视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须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帐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认并保持原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条款,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2)同意在北交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转让方在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汇入的全部交易价款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在银行的抵押登记解除事宜,并于解除抵押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始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1%缴纳服务费。 




交纳金额 39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个及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根据《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230928号)记载,该物业规划用途为工业。 2、该物业已全部出租,由承租方再分租。租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于估价时点月租金约142,833元/月,每年递增5%。 3、该物业现首层用作商铺、办公室及酒店大堂,二层用作办公,三层用作棋牌、沐足,四层及五层用作如家酒店,六层用作办公。 4、该物业已于2015年8月31日,以15登记10011175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已出具书面《同意函》,同意在抵押权人、抵押人、授信主体、担保主体、授信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办理挂牌转让;同意抵押物办理过户手续并给予办理抵押物涂销手续的前提条件是: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