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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四川成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774.082167万元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045 转让底价 18438.462167(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4-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5-06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成都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成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观景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成立时间 2006-01-13
注册资本 8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817826882246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40.440000 净利润(万元) -140.4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9929.9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8330.3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99.55000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3-31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20000 净利润(万元) -0.020000
资产总计(万元) 7915.910000 负债总计(万元) 6286.0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29.85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3-25
评估基准日 2019-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743.180000 17202.230000
固定资产 2.060000 2.060000
资产总计 6745.240000 17218.770000
负债总计 1554.390000 1554.390000
净资产 5190.850000 15664.3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664.38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评估基准日以后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及转让方相关公司欠款共计:2774.082167万元。其中标的企业对转让方欠款金额为:1385.492755万元;标的企业对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欠款金额为:1033.488148万元;标的企业对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款金额为:355.101264万元。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转让方代为收取上述欠款。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2774.082167万元欠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具体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2.评估基准日以后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对上海熔焰企业管理中心欠款为:50万元,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上海熔焰企业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评估基准日以后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及转让方相关公司欠款共计:2774.082167万元。其中标的企业对转让方欠款金额为:1385.492755万元;标的企业对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欠款金额为:1033.488148万元;标的企业对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款金额为:355.101264万元。成都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转让方代为收取上述欠款。具体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2.评估基准日以后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对上海熔焰企业管理中心欠款为:50万元,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上海熔焰企业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具体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披露内容出自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1)存货-美林上都项目
被评估单位委估存货-美林上都项目账面价值66,679,519.86元,主要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勘察设计费用、土地使用税和其他施工费等,其中土地取得费用为47,701,924.00元。
被评估单位于2005年8月11日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编号:都国用(2006)第3783号,并于2006年开展项目前期业务。由于项目规划指标变更等原因,
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项目建设方案未有效落实,未进入建筑实体建设阶段。
2017年8月23日,都江堰市规划管理局发布《关于都江堰城区二环东段63522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书》(以下简称:规划通知书);2017年9月19日,成美房地产公司取得编号为“地字51018120172102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次评估假设该项目具备开发必要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上述美林上都存货开发成本主要评估参数如容积率、拟建商业、住宅用途建筑面积等指标均来源于上述规划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配套方案设计书。若该项目后期实际开发与上述参考指标有差异,应相应调整评估值。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规划指标变更因素引起的可能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是设定完整产权情况下的评估。
(2)成美广场项目汇算清缴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事宜
成美房地产公司主要开发项目为成美广场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竣工,并于2015年至2016年基本销售完毕。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项目尚处于汇算清缴阶段。本次应交税费评估是在了解被评估单位模拟测算过程及结果,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列示。若该项目汇算清缴完毕与账面值有差异,应相应调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注册地(住所) 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受让此项目须代标的公司承担相关债权债务。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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