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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设立一周年 立法允许试错有利大胆闯大胆试 时间: 2016-04-14 09:38:09
        福建自贸区设立一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下称“条例”)。11日,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华向媒体介绍,“条例”突出制度创新,更鼓励创新免责、容错试错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保障。截至三月,福建自贸试验区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45项,63项属全国创新举措。

  徐华指,自贸区建设核心是制度创新,建设“制度创新池”。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新通过的“条例”中,新增的推进高端维修业态、跨境电子商务等转型贸易,实行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以及内销货物选择性征税、离境退税、启运港退税等税收政策的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留有创新制度空间。

  国家赋予福建自贸区的特殊政策是对台先行先试。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梁勇介绍,福州片区启动梅生医疗两岸齿科医疗产业园项目,争取在两岸医疗合作方面取得新突破;此外,福州片区在推动两岸金融创新上,正积极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福州分中心设立台币交易兑换中心,推动福州片区内商业银行成为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清算代理的经办行等。(文章来源: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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