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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批三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短期利好一类企业 时间: 2016-04-12 10:52:13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近日批复了郑洛新、山东半岛、沈大三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并于昨日集中公布。至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由原来的11个增加至14个。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中国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0.11% 资金 研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随后先后成立了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苏南、长株潭、天津、成都等超过10个示范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国家创新示范区也是制度供给改革,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一种新机制、新氛围,激发了微观主体的热情,有利于长期培养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在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面,他表示,更多的是长期潜在利好,短期可能对一些有业务或者资产在这些园区的企业构成利好刺激。

文章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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