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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13部委联合发布“市场出清”改革方案 时间: 2019-08-06 13:36:50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央行等13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104号),以“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 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13个部委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通知的落款日期为2019年6月22日。

在“市场主体退出”的具体对象上,《方案》包括了金融机构、国有企业、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的退出机制,甚至囊括个人破产制度。

“研究了三年,今年正式推出。”一位了解该方案推进历程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中,针对“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内容非常重要。

《方案》要求,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 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 业”。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企业” 生存,有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的问题。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这部分市场退出机制的负责部门则包括各地方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等,并被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以来,在国内破产制度不健全的背景下,市场上存在大量僵尸企业,消耗大量社会资源,阻碍经济的更新迭代。”北京某股份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记者表示,僵尸企业大多地方国企,地方政府出于就业、维稳等压力,勉力维系这些缺乏竞争力的地方国企,并造成市场价格的扭曲。

“这些在市场化逻辑下本该破产的主体,却往往能比获得比其他公司更低成本的贷款支持。”该人士说。

该《方案》的出台,预期其效力将逐渐释放,不会给市场带来太大冲击。

一位债市投资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多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意味着将来在完善破产制度上有了纲领性文件,“其影响还需进一步观察各部委联合行动的具体细则”,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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